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可事发当日袁伍常处于“代同事值班”的状态,但认为袁伍常“工作地点应是事故发生抢修的地点”,而他是在宿舍休息期间发生意外,并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家属上诉后,郴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但进一步认为事发当晚袁伍常“代同事值班”的事实证据不足。
杭州健爱门诊部负责人:“(你是医院的负责人吗?)我就是,对,(是负责人您就出来跟我们好好聊?)不,我害怕你们拿着个东西。”
《受贿行贿一起查 主动投案……2020年反腐热词》记者发现,2017年12月14日,通江一自媒体公众号发出过一则寻人信息,“失联女子名叫袁某某,女,25岁,家住四川省通江县高明新区焦坪村4社,有轻度智力缺陷,偏廋,披肩发,身高1.55米左右,户籍在其娘家,为通江县杨柏镇骡子坡村8社。通过了解,袁某某最近住在外婆家,2017年12月10日下午,从民胜街道乘公交到通江县城办事,电话随后关机,至今下落不明。袁某某走时身穿红色双面呢中长外套,白色翻领毛衣,黑色裤子,红色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