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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公司制改革年内完成 董事会不当“花瓶”
时间:2025-11-23 20:3:56来源:法治日报责任编辑:郭炬

1月10日,云龙分局新生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常某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据悉,这是我市警方第一次针对此类行为进行处罚!

最终,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魏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7万元。孙某、刘某等10名酒托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涉案人员均受到了法律制裁。

《国企公司制改革年内完成 董事会不当“花瓶”》在2015年9月至10月期间,魏某某作为经理,伙同服务员王某某、酒托女郝某、颜某某,在沈阳市铁西区肇工街十一路某KTV从事诈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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