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小军说,该制度建设要明确主责机构,设专门的儿童保护服务机构,工作模式则跨专业、跨领域、跨部门。“一般来讲,这个专门专业的儿童保护服务机构,应设置在民政部门,国家给予充分授权,明确责任目标,给予资金支持。”
他建议,专门建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组织法、实体法和程序法,组织法就是明确未成年人保护的主体和职责权限等。或建议各省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的实施细则。
《银保监会: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背后隐藏风险或陷阱》靖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樊星介绍,从他以往办案经验看,受害儿童主动说的不多,家长发现的也不多,“可以推定,我们看到的只是部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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