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被告人翟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且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涉案赃款已全部扣押在案,翟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写具结书,故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
北京一中院于2017年11月1日立案,进行了公示,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检察员郭剑,秦城监狱监狱警察金峰、张浩宇出庭履行职务。
《“天价律师费”绝不是工伤赔偿难的“对症药”》何小平18岁结婚,19岁有了头一个孩子,是个男孩儿,冬月里生的,四十多天之后,深更半夜死了,抱到河边挖个坑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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