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香港律师分两种:一种叫事务律师,专门从事非诉讼业务;另一种叫大律师,也就是诉讼律师。大律师可以在高等法院、终审法院出庭,戴假发、穿黑袍,人称“大状”。累积10年经验后,大律师可申请资深大律师,但唯有通过法院、大律师工会、香港律政司等考核方能成功。至今,香港一共产生了99位资深大律师,郑若骅就是其一,她也是香港历史上第五位女性资深大律师。
对性侵儿童问题,苏文颖认为全社会要形成儿童保护的理念,不能孤立、割裂地看,应放在儿童保护的大框架内。《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应保护儿童不致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伤害或凌辱,忽视或照料不周,虐待或剥削,包括性侵犯。
《年终特稿|大陆真诚惠台利民,让人们看到了什么?》具体从事儿童保护的相关工作者对此亦有体会。“女童保护”团队公益宣传女童保护,孙雪梅观察到政府近年来对性侵日益重视,请她们进校园作预防教育的学校、教育部门、司法部门越来越多,但她缺乏更多的志愿讲师。面对不少需要心理支援的求助,她感到无力,“我们只能再去找专业人员介入,这应该借助官方力量由专门、专业团队来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