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中驰股份一审败诉,被判赔偿旭普林人民币800万元。中驰一方随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孔女士说,中驰公司认为一审中并未指出涉案两家公司产品实质性的不同点。
特别是到2011年之后,中驰股份开发出了适用于不同时速铁路的系列化声屏障产品(适应时速<200km/h、200km/h~350km/h和>350km/h的三种系列产品),并已应用于京沪高铁、沪昆高铁、成渝高铁、阳安铁路、张呼铁路等铁路项目上,获得巨大成功。
《设置占比上限!我国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在宋清辉看来,中国高铁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中国高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更没有针对专利申请设置专门的服务平台,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中国专利申请战略还十分落后。二是中国高铁企业没有能够及时深入研究世界各国的专利法规和同类技术的专利申请状况,导致目前中国高铁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