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可事发当日袁伍常处于“代同事值班”的状态,但认为袁伍常“工作地点应是事故发生抢修的地点”,而他是在宿舍休息期间发生意外,并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家属上诉后,郴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但进一步认为事发当晚袁伍常“代同事值班”的事实证据不足。
“查得好,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居民刘先生对此事的查处拍手称快。他告诉记者,自己也曾遭遇过“萝卜招聘”的情况,对此类问题深恶痛绝。
《如何破解老年人出行难?交通运输部等部门支招了》李小姐表示,“希望多多关注下食品安全这方面的事情,让政府部门重视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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