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他指使下属采取虚构工程项目的方式,伪造工程合同及验收报告,并令人冒用他人身份先后注册成立了两家“皮包”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建筑类发票,总共套取财政和扶贫发展专项资金518万余元,其中扶贫资金90余万元。在套取资金的同时,他还以乡财政资金困难为由,13次从乡代理办违规挪用村级集体资金和村民互助资金435.2万元,其中最多一次,挪用资金高达80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退还货款5.7万元,支付公证费2500元,驳回原告10倍索赔的诉求。
《英欧未来关系协议"临时执行" 未完全解决关键分歧》宋晓梧:全国应统一缴费率和缴费基数,实现全国共济。这个问题已经提了很多年了,但始终下不了决心。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