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像媒体报道的,利用互联网手段接近未成年人,在游戏论坛通过给儿童购买装备等引诱儿童,通过社交平台裸聊等,有的从线上转到线下发生性侵。“现在,不少国家对此设置了专门罪名online-grooming(网络性引诱),欧洲委员会《保护儿童免受性剥削与性侵害公约》里也列入online-grooming。”
李莹认为,性侵案尤其受侵者是儿童的,法院对精神损害不予考虑,使受害儿童不能得到权利救济。“性侵儿童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可能不多,但对心理伤害很大且持续深远,有些孩子即便当前就出现心理伤害并经过评估,但要经过法庭认可的司法鉴定也很难。她希望这方面法律上能有所突破。”
《发改委:抓典型案例助“银发族”跨越“数字鸿沟”》他建议,专门建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组织法、实体法和程序法,组织法就是明确未成年人保护的主体和职责权限等。或建议各省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的实施细则。




